□本報記者孟偉陽
  近年來,我國暴力醫鬧事件發生的次數和頻率逐年遞增,且暴力程度不斷提升,有些更是嚴重觸犯了法律,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醫鬧事件緣何如此猖獗?全國政協常委、台盟中央副主席楊健指出:首先,政府和醫院在處理醫鬧事件時,往往從維護社會穩定、安撫家屬情緒的角度考慮,採取比較消極、妥協的處理方法;其次,一些新聞媒體在未查清事實真相、未掌握必要醫療知識的情況下,即進行主觀片面的報道,製造偏向患者、指責醫院的一邊倒輿論壓力;第三,社會普遍存在同情弱者的心理,對醫生的醫德和醫院的公信力產生懷疑。同時,民眾的法制觀念淡薄,一旦發生醫療事故或糾紛,不去通過有效溝通或法律途徑維護權益,而是採取非正常方式,甚至是暴力手段達到維權目的,有些更是懷著從中謀利的投機心理。
  “杜絕醫鬧,要從根本上改善醫患關係。”為此,楊健給出以下建議:
  首先,應出台相應法規或部門規章,明確規定患者或其家屬如發生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破壞醫療設備、侵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行為的,其提出的在醫療糾紛中的賠償訴求可能將不獲得支持;如觸犯法律,將一律追究其法律責任。
  其次,對於目前以私了方式處理醫患糾紛的合法性,通過法律文件予以明確界定與限制,在一定條件下否定私了的法律效力。
  再次,利用保險制度降低醫療責任風險。通過立法將醫療責任保險定為強制保險,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必須投保,一旦發生醫療事故,患者可以通過保險公司理賠,有效規避患者及其家屬的過激行為,防止惡性暴力事件發生,並可分散醫院及醫務人員所承擔的醫療責任風險。
  另外,在醫務體系內部建立非懲罰性通報系統,在各醫院內部建立自省制度,提升醫務系統的整體執業水平。凡遇醫療糾紛,應先啟動院內自省程序,根據審核結果作出適當處理。
  本報北京3月4日訊
  (原標題:限制私了糾紛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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