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日第2次調解
一早去昭德宮拜拜,這是我從3/5日爸爸發生車禍以來唯一不變的行程,而且我會每天去,去到爸爸出院為止。
祈求神明幫幫忙~今天的調解能有共識。
9點和小弟、大哥一同出發,到了龜山直接前往報到,大約9點多就被叫去第1調解室。
可是對方的保險公司還沒來,大家等了一會,遲到真得很不好,我這個人從不做這種事,一向很有時間觀念,算了~該等還是要等,在等待時間裡,委員們請我們雙方敘述一下情形。
我拿出現場圖說明肇事者在不能變換車道的內向車道突然急速到外向車道撞上我爸爸,後面的證人是說超他的車(違反了不能變換車道還超車)。
青山路是上坡段,而且住在附近的人都說;青山路上坡段很少發生車禍,通常是下坡路段。當時看見肇事者行車很快,就從內向車道突然到外向車道撞我爸爸,而且爸爸被撞得很嚴重,人被撞飛還重重摔入水溝裡,頭部被開了2次手術,造成從頭到腳的「重傷害」。後面證人一直對肇事者的開車行徑無法苟同。
委員們問肇事者「你們想要怎麼處理?當然你們雙方達成共識各讓一步就好。」
然後肇事者就說:「我們也是很有誠意要跟你們和解,可是我沒錢,我還去被害人保護協會想幫你們申請看看有什麼補助?」
然後就遞給我被害人保護協會的資料,我看了第1張就不想看。我跟肇事者說:「我不是律師,這資料太細我不想看,我也不需要,我今天要你表示誠意來解決,我不要你只用保險理賠來應付,道義上的責任你不用負責嗎?
你不聞不問,我爸爸轉樂生到現在你有來探望過嗎?一通電話也沒有,我爸爸在樂生做了電腦斷層發現腦部有積水,醫師說先觀查看看,如果很急就要回總院去做手術,我們聽了醫生這番話,心都涼了一大截不敢做決定,誰敢做第3次頭部手術,誰能保證第3次沒風險」。
肇事者先生說:「太太6~7年前因得憂鬱症,後來變躁鬱症,現在又住院了,家裡有信貸,有妥瑞式症的兒子,老婆也無法去上班,都是他一個人在扛」。
我回她先生說;「那是你家的事,你老婆有躁鬱症,我媽也有憂鬱症」。肇事者說:「求償金額太大沒辦法償還」。我知道求償400多萬是任何人都付不出來的。此時肇事者說:「願意付60萬,但需一個月支付1萬」,我回她「那就不要和解,浪費時間60萬分期5年,我爸爸是被撞不是搞投資,請搞清楚好不好!」而且5年時間太..太..太…….長了吧!委員們說;「各讓一步好不好」?我回說:「分5年~那如果支付幾期人給我不見,或是電話不接,誰要負責?而且若是晚了一天或忘記匯款,難道我還要一天到晚追1萬塊嗎」?
委員們問肇事者可不可以一個月多給5000也就是15000元,我馬上說:「分期就不要調解,還調解什麼!」
10點15分保險公司終於來了,一坐下來大家不動聲色,鴉雀無聲!保險公司先開口說:「你們要求償多少?說說看我們參考一下」。
我回說;「為什麼每次都問我們要求償多少?怎不問問肇事者要賠多少?而且就算我把金額開出來,你們會全部賠給我嗎?」
保險公司說是這樣的,公司會賠149.5萬。我回說;「那肇事者不用負道義上的責任嗎?」當下肇事者要求和保險公司私下商談,於是他們就出去了。
我們和委員們則留在調解室繼續說爸爸的傷勢,約20分後,肇事者和保險公司進來,保險公司說149.5萬要包含強制險的醫療。
我們回說:「從車禍至今到上次第1次調解,我們一直有聲明不包含強制險,如果要包含就不要調解」。
業務說:「金管會對保險業很嚴,條文是從4/1日訂定的,就是要將強制險的20萬醫療包含在和解賠償金裡」。我們又問那殘廢給付呢?保險說:「可以在和解書上附註不包含強制險殘廢等級」。
我們一聽到感覺保險又在玩文字遊戲,好像挖一個坑等我們跳,家人都很質疑同是強制險幹嘛搞分裂啊!
包含、不包含的,強制險就是強制險嘛!
我當場請教委員們,請問:「委員們你們調解那麼多case,有遇過這樣嗎?」委員們說:「是沒有,不過雙方達成共識沒爭議就可以成立」;後來業務的手機響起,他走出去接電話,這時我們和肇事者繼續談。
我跟肇事者說;「60萬分5年不可能」然後肇事者說:「有錢早就還你們了」我回她說:「來這裡的,誰會說有錢,每個人都嘛喊窮」。
接著又說他先生一個月賺的扣掉所有開銷還負債6仟元。我回她「你都說負債6仟元,那你怎麼還有錢還我們」。
她先生說:「以後加班獎金盡量爭取來還我們」,我回說:請你們去外面問人,將人撞成重傷害刑責是幾個月?只要我不和解,你就很難緩刑,而且到法院判的絕對比60萬還高,你們怎麼不會想想,撞成重傷能以60萬就和解,分期很沒誠意,你們一開口說60萬,我連跟你們抬高價錢都沒有,也就代表我能了解你們的苦境,不想為難,所以我毫無意見答應,但分5年太扯了吧!反正你們就是要想盡辦法賠給我爸爸,不容許你們拖,而且你先生明知你躁鬱症是重症,還放任你開車在街上跑,那是不是連你先生都要告,固然說分期到不如想辦法去湊錢來。
試問小孩生病了要不要想辦法看醫生?難道為了看醫生跟醫生說沒錢嗎?你看醫生要不要讓你欠?小孩哭了要不要想辦法安撫?難不成要小孩哭死,不管大、小事本來就是要有辦法解決,不是喊沒錢就能了事。當時委員很認同我說的話,使得我信心大增
然後她先生說:「等老婆的爸爸死了,或許還有些錢,不然也是要去借」。
她先生還將小額信貸的單據要拿給我們看,我根本不想看,我回說:「我大哥卡償70~80萬,二哥也卡償200多萬、小弟要養老婆、小孩,還要幫爸爸付看護費57000,可是小弟一個月只賺3萬多,我們也是這樣過,你撞人就牽拖一大堆藉口,今天我爸爸是無肇事責任,不是你們多可憐就能弭平的,道義上要負責啊!」
然後我問為什麼你們在借信貸?肇事者說:「生活費都是去借信貸來的」。其實我也會心軟,但有很多的案子都是和解了,卻拿不到錢,所以我必需要很強硬的維護自己的權力。
後來她先生說:「不然來去借借看,或是向親戚借」。並要求我們給他籌錢期限到12/31日,問我們接受本票嗎?我們回「只要現金」。委員們聽到有共識了,就請秘書進來打和解書內容。
同時我也跟肇事者說:「保險公司最喜歡我們互相提告,因為根本不關保險公司的事,而且賠149.5萬至少還有30~40萬是佣金被剝削,保險公司不會替你們多賠,別以為保險公司會替你著想,通常都是拉保險是一個臉,理賠時又是另一個臉」。
此時業務講完手機進來,就說「公司的規定就是這樣,我也是受託來這裡」。
小弟指責業務說:「剛剛你說4/1日就訂定的條文,不然你拿出條文給我們看,不然誰知是真是假?況且我們如果一年後殘廢給付理賠不到,那我們就將這損失轉嫁到肇事者身上求償,你說好不好?」
保險說「不要為難啦!我也是受託來這,北部公司說來調解就是149.5萬含醫療,殘廢一年後只要是認定了就理賠」;但我們還是無法認同。
而且保險公司說和解書需附註不包含強制險殘廢等級,這句話好像怪怪的,會不會一年後要申請殘廢給付,結果你們說當初是你們說不包含的,所以視同放棄。
業務說「不會這樣啦!」可是我們還是覺得很不妥,因為一年後的事很難預料,搞不好爸爸好一半卻一毛錢也拿不到,或許也可能拿30~50萬,可是沒人敢保證殘廢一定領得到。
此時秘書進來問調解好了沒?秘書進來key和解內容,秘書key到理賠金149.5萬含強制醫療,後面又要附註不包含強制險殘廢等級,秘書楞了一下說:「沒有人這樣記錄的」!
我們跟保險說:「你看~連秘書都說沒有人這樣」。於是秘書見狀要我們再商量看看。
業務這時說了一段話,我們老早料到他會說這種話,他說「就是149.5萬,不然你們就去告,因為不關我們的事,再說告上去就算判賠,也是很多人拿不到錢」。
我回他說:「你們就是拉保險一個臉,理賠又是另一個臉,保險的意義在哪?」保險說:「也很無奈,這是公司的規定,而且公司不同意也就代表無法和解,肇事者是被保險人也是要按照契約走」。
談判時有幾度小姐進來說「談好了沒?我們要休息了,所以大家都拿不定主意」。直到12點有位小姐進來預打和解書,我們告知這和解書我們不簽名,我們要等對方清償完才簽可以嗎?
小姐說「不行!」她說:「在這和解等同一審的法律效力」。
於是大家大眼瞪小眼的,你看我、我看你。而那位小姐一直急著去休息,便將電腦登出。
肇事者的先生邀請這位小姐中午吃飯,看能不能通融一下現在先將和解書打出來,小姐不領情,所以12點一到所有人離開了調解室。
到外面我們有跟肇事者私下談一會,肇事者說:「今天她是請假出來調解的」,哼~又搞住院,我回她說:「是不是想要申請診斷證明書?」她說「對!」早知她會來這套
我問她「你又關說啦!」她說:「對~表妹在長庚總院是放射科的,都是表妹幫她關說住病房」,真想把她說得這句話錄音,看她是不是很會裝病,3/6日來加護病房還可憐兮兮說小孩沒人照顧,那住院誰顧小孩?
兩套標準嘛!難道肇事者患了只要住院不用顧小孩的躁鬱症嗎?根本是預謀住院,欺騙自己活在覺得別人都要她死,她卻軟趴趴死給你看的那種人,很適合當演員了。 連她先生在之前也說過,為了照顧老婆這種病,有時也累了,有時也在想老婆是不是裝的?真不想管她。
我回她先生說:「那是你上輩子欠你老婆的」,她先生笑笑回說:「有可能吧!」肇事者還說:「開車有十年了,這次發生車禍連她自己都不知道是怎麼撞上去的?自己也覺得莫名奇妙!」我回她說:「拜託~我老爸才更無辜咧!」不過這句話很匪夷所思!
「開車十年了」我們家連摩拖車都買不起,十年前肇事者就有車開(況且現在油價飆漲那麼兇,沒錢還敢開車),而且當天有看過肇事者開的車子,人人都說那台車很新,交通大隊寄來的照片裡頭,車子確實很新,銀色的,而且有車至少還要租車位吧?不然住大樓也得買車位呀!怎麼想都覺得肇事者好像在帶我們走迷宮,想把我們困住走不出去,好像要死大家一起死的感覺
當我們預離開時,肇事者說:「謝謝我們這麼通融她,有空會去看爸爸」。我們說:「對啦!你是應該去看看我爸爸,這樣你才知道把我爸爸撞得有多重?而不是我們單純形容給你聽,或許你可能也不採信我們所說的,不然你怎麼都不聞不問」。
我們還安慰肇事者趕快站起來,為了你的小孩,你要為母則強,你一直住院小孩也是很可憐,不要一直用躁鬱症來逃避,你先生也是會被你拖累的,那你們怎麼可能會好呢?我相信你不是故意撞我爸爸,但實際上撞了人就要負責,我們都一直在試探你的誠意,是你自己不會做人、不聞不問,連個最基本的禮數都不懂,讓人很氣」。
分道揚鑣的時候,她先生開玩笑的說:「老婆再這樣,他就丟下她不管(此時她 先生還假裝抬腿踢她老婆在玩的樣子)」;我回她先生說:「那你會有惡報的,你不能這樣做」,雙方私下對話到此結束。
今晚家裡會多一個人,那就是幫爸爸申請的外勞要來了,我們從5點等到8點,這仲介讓我們殷殷期盼也太久了吧!我們都很累了,早上去調解,回來又有事,下午家裡又跳電熱到爆,大家都很煩躁,後來8點一到仲介終於帶外勞來了,仲介拿了一堆資料和外勞的薪資匯款、開戶說明,還有一份外勞與仲介的合約給我們。
這位外勞名叫瓦蒂;胖胖、黑黑還蠻有力的,我們在談話之間,有位翻譯會幫仲介老闆將我們的訴求翻給瓦蒂聽,因為瓦蒂去過香港照顧小孩3年,會說廣東話,所以沒有照顧老人的經驗,中文也不是很ok,再說我爸不僅僅是老人,而且還是個車禍有許多後遺症的老人,哈~;當然我們都會一直在一旁幫瓦蒂的,畢竟她顧的人是我們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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